商标异议答辩的程序: (一)异议答辩的期限: 我国商标法规定,答辩人应当在收到商标异议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,因此答辩人应当保留收件信封,确保作出的答辩在有效期内。 商标注册、专利申请、版权登记 ?可*?可包授权; 商标驳回复审,异议与答辩,**审查意见答辩; 商标转让办理*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核准 咨询:彭女士 手机 Q? 商标异议/答辩需要提供的资料: 商标局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,对符合商标法规定的,予以初步审定,并予以公告,公告期间为3个月(即为异议期)。 在三个月异议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对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。 ????被异议人自收到商标异议书副本三十天内答辩,被异议人限期不答辩的,不影响商标局的异议裁定。 ????商标局异议裁定成立的,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。 ????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成立的,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。 ?3.?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。 证据资料:(一)异议人在先商标使用权利的证据,包括广告推广发票,该商标较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; (二)使用该商标产生的影响和经济利益,获得的各项奖励和荣誉,社会反响和认同度等证据. (三)异议人企业历史和发展历程说明,证据较好是原件,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,可视同原件。 ??? ??? 特别注意:异议期限为被异议商标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。 ???????????? 答辩期限为被异议人收到异议书副本三十天内